"幸遇"一詞的含義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
幸運的遭遇:這指的是一個人在某個時刻遇到了好事情,這些事情可能是恰逢其時,也可能是得到了別人的賞識或重視。這種遭遇通常被認為是幸運的,因為它帶來了正面的結果或好處。
偶然性:在東漢哲學家王充的著作《論衡》中,"幸遇"被用來描述生活中的偶然性。這裡的"幸"指的是幸運或僥倖,而"遇"則涵蓋了逢時和得到貴人賞識的意思。王充認為,一個人的遭遇,無論是好是壞,都是由於各種偶然因素而發生的。
綜上所述,"幸遇"既可以指一個人在某個時刻遇到的幸運事件,也可以泛指生活中由偶然性導致的各種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