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68年 燕雲十六州在公元1368年被收復。 燕雲十六州的收復發生在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由明朝將領徐達和常遇春在攻占元大都的過程中實現。這一事件標誌著燕雲十六州結束了長達四百多年的非漢族統治,對於中國歷史具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