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尹"主要有以下含義:
京畿地區的行政長官:
在唐代,東都、西都、北都及州郡升格爲府的地方,都設有府尹職位。
在宋代,包拯所任的權知開封府,實際上就是府尹,這是京都開封的最高行政長官。
順天府尹,即北京的治安與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市長。
泛稱太守:
府尹一詞後來也泛指太守,這是明清時代知府的同義詞。
泰國行政長官的中文翻譯:
在泰國,府一級的行政長官也被中文翻譯爲“府尹”。
綜上所述,"府尹"一詞在不同歷史時期和地區有着不同的含義,但總體上是指較高層次的行政長官,特別是在京畿地區或重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