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定言命令式是實踐哲學的核心理論之一,它涉及到理性存在體(如人類)的意志自由、道德法則以及義務的概念。定言命令式是一種理性的誡命公式,它指向道德法則對人類意志的強制性規定,這種規定要求人類意志無例外地符合道德法則,因此要用「應當」來表述。定言命令式的可能性問題關注的是道德法則對人類意志的強制是否可能,即人類依照道德法則行動的可能性。
在康德的哲學體系中,定言命令式是理性存在體成為理知世界成員的前提,理性存在體將自己視為理智而成為知性世界的成員。純粹意志屬於知性世界或理知世界,它是純粹的實踐理性。理性存在體在服從感官世界的法則的同時必須服從知性世界或理知世界的法則,即後一種法則對純粹意志具有優先甚至惟一的強制性。因此,理性存在體必須把知性世界或理知世界的法則視為定言命令式。
自由理念是定言命令式得以成立的最重要前提,自由是絕對命令式的根據。理知世界或知性世界包含著感官世界及其法則的根據。康德對自由概念的基本理解是,自由是有限理性存在體(人)成為理知世界成員的條件,而理知世界或知性世界包含著感官世界及其法則的根據。
綜上所述,定言命令式是康德倫理學的核心概念,它涉及到理性存在體的自由、道德法則以及義務的概念,是理性存在體成為理知世界成員的前提,並要求理性存在體無例外地依照道德法則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