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活性炭的處理通常涉及以下方法:
活化再生利用:廢活性炭可以通過高溫加熱的方式在迴轉爐中進行活化再生。這種方法可以使飽和活性炭的吸附性能恢復到新活性炭技術指標的95%以上,有時甚至優於新活性炭。再生活性炭會經過檢測認證,以確保其質量性能。
危廢焚燒處置:當廢活性炭吸附了VOCs、甲醛、含苯廢氣、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時,它被視為危險廢物。對於量較少的廢活性炭,企業可以選擇危廢焚燒處置。這可能需要與危廢處置單位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以便集合處置以降低處置成本。
一站式服務:廢活性炭回收廠提供廢活性炭回收處理與新活性炭購買的一站式服務。企業在廢活性炭飽和後,不僅需要處理這些廢料,還需要購買新活性炭。回收廠結合其廢活性炭處置能力和新活性炭生產能力,為企業提供綜合服務。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規定,沾染危險廢物的廢活性炭屬於危險廢物,因此其處置需要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