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是廣州市政府為表彰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維護社會公德和良俗,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推進全市民風建設而制定的一項地方性法規。
該條例於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凡在廣州市區范圍內做出見義勇為行為的公民,均適用本條例。條例明確了見義勇為的定義和標準,並對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和保護措施作出了具體規定。
該條例的出台,將進一步激發廣州市民參與見義勇為的積極性,形成“學習、崇尚、參與、支持、報答”見義勇為的社會氛圍,營造“崇德向善、見義勇為”的社會價值取向,促進全市民風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