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策劃決策階段。此階段包括項目建議書的編制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進行。項目建議書是項目建設最初的階段,主要用於推薦建設項目。一旦項目建議書被批準,就可以進行可行性研究,以確定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是否可行。
勘察設計階段。此階段分為初勘和詳勘兩個階段,為設計提供實際依據。
建設準備階段。這包括清理施工現場、進行地基處理、建立基礎設施等。
施工階段。這包括地基與基礎施工、主體結構施工、室內外裝飾施工、屋面工程施工等。其中,基礎施工包括測量放線、土方開挖、人工清槽、驗槽、地基處理等步驟。
生產準備階段。這包括設備採購和安裝準備。
竣工驗收階段。這包括進行竣工試驗、移交工程資料、辦理管理權移交等。
考核評價階段。這是對項目的整體效果進行評價和總結的階段。
此外,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工作程式包括項目啟動、項目初始階段、設計階段、採購階段、施工階段、試運行階段、契約收尾、項目管理收尾等。每個階段都有其特定的任務和目標,需要嚴格按照流程進行,以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和高質量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