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在古文中的意思如下:
本義為征伐,即用武力制裁或討伐。這是其最原始和基本的含義。如「征」字出現在古文「挾天子以征四方」中,意指用武力出征四方。
引申為遠行。古時人們常因戰爭、公務或其他原因遠行,故「征」也指遠行或遠征,如「萬里長征人未還」。
指徵收賦稅或爭奪。如「征」字出現在古文「征月」(正月)或「征城」(攻城)中,通常與稅收、財政有關。
指徵召或徵求。如「征」字出現在古文「徵兵」(徵集兵士)或「徵詢」(徵求意見)中。
表示跡象、現象,引申為證明。如「征」字用於成語「徵名責實」中,意指考察名稱以求其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