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修"在佛教修行理論中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通過發願、作意和想像的手段,使得自心不具備的那些美德和善法在心中生起。具體來說,"得修"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發願和作意:通過明確自己的願望和意圖,設定目標,從而引導自己的行為和思想。
想像:通過具體的想像,如在心中模擬自己與他人交往的場景,來實踐和體驗所願望的美德。
成就:當一個人真正「得到」了某種美德或善法,他就能在任何時候輕易地體驗和表現出這種美德或善法,這就是「成就」。
例如,如果一個人希望自己變得謙虛,他可以通過發願、作意和想像自己在與人交往時的謙虛行為,來促使這種美德在心中生起。這種修行方法就是「得修」。通過這種方式,一個人可以在心中培養出原本不具備的美德,從而改善自己的行為和思想。
此外,"得修"也與"習修"有所區別,"習修"是通過發願、作意和想像等手段,使得內心已經生起的某種美德和善法更加堅固。而"得修"則是從無到有地創造出新的美德或善法。
總的來說,"得修"是一種通過內心的力量,創造出或強化美德和善法的方法,它強調的是從內心深處生起美德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