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一詞通常指學校教學中的科目和進程,有時也專指教學科目。它是一個發展的概念,由一定的育人目標、特定的知識經驗和預期的學習活動方式構成,蘊含著豐富、基本而又有創造性與潛質的一套計劃與設定。課程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定義:
廣義的課程:指學生所學的全部學科以及在教師指導下的各種活動的總稱,包括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而選擇的教育內容及其進程的總和,涵蓋學校老師所教授的各門學科和有目的、有計劃的教育活動。
狹義的課程:指某一門學科或一類課程,如數學課程、生物課程等,這是教學科目(學科)的同義語。
此外,課程還包括顯性課程和隱性課程之分。顯性課程是指那些明確陳述的、外顯的、正式的教學和教育的內容,而隱性課程包括那些並非用言語陳述的、潛隱的、非正式的、對學生發生潛移默化影響的教學內容。課程的基本單位是課點,由態度點、知識點、技能點「三元素」組成。
校本課程是課程的一種形式,通常是指在學校層面開發和實施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