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吏」和「清流」是中國古代對官員的兩種不同描述,具體如下:
「循吏」。指那些嚴格遵循規章制度、注重實幹、具有較強執政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官員,他們通常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會空談誤事,例如,李鴻章被描述為「循吏」的典型,他通過對具體事務的改進來為大清政權重拾生機。
「清流」。指那些品德高尚、注重道德修養、潔身自好的官員,他們通常獨立於世,不與濁流同流合污,但在執政和治理能力方面可能存在缺陷,例如,海瑞和張之洞是「清流」的代表,他們以道德力量著稱,但可能在實務處理上有所不足。
這兩種類型的官員在中國歷史上都有其獨特的地位和影響。「循吏」強調實幹和執行力,而「清流」則強調道德品質和人格魅力,儘管兩者各有側重,但都對中國古代的政治和社會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