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通常在不計物質報酬的情況下,基於道義、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責任感,為改進社會而提供服務。他們的活動主要包括:
探訪和關懷。志願者會定期探訪老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陪伴和幫助,如陪聊、表演文藝節目等。
社區服務。包括社區衛生清潔,如撿垃圾、拾寶特瓶等;社區調研,了解社會需求;社區建設,為社區的總體發展貢獻力量。
文化活動。參與或企業文化活動,如唱歌、跳舞,豐富社區文化生活。
公益活動。參與募捐活動,為貧困地區或受災地區的居民募捐物資或資金。
特殊活動。如獻血、義務家教、環保宣傳等。
交通指揮。協助交警在交通繁忙地段指揮交通,提高公眾的交通意識。
志願者的活動多種多樣,旨在幫助他人和社會,同時也體現了自身的社會責任感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