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查詢自己是否被公安機關通緝,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
公安部門官方網站查詢:部分地區的公安部門可能會在官方網站上公佈通緝犯名單。可以訪問當地公安部門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公共場所通緝令:如果在汽車站、火車站、交通要道等公共場所看到自己的照片或信息,並被標註爲通緝犯,那麼可能已經被通緝。
身份驗證時的警示:在入住賓館、酒店、購買車票時,如果出示身份證後有人報警,可能意味着已經被通緝。
全國公安信息網絡查詢:根據《關於實行破案追逃新機制的通知》,公安部A級、B級通緝令會在“全國公安信息網絡”上發佈,並錄入“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盤”。公民可以通過這些渠道查詢重大在逃人員的通緝信息。
特定網站查詢:可以訪問公安部或追逃網等特定網站查詢有關通緝犯的信息。
派出所查詢:對於普通在逃人員,由於保護個人隱私和相關信息的考慮,其信息通常不公開。如果需要查詢此類信息,可以前往派出所,通過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盤進行查詢。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了對在逃犯罪嫌疑人可以發佈通緝令,並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