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權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確認申請人。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如果是外國企業或個人,則必須委託代理機構辦理。
查詢商標。在提交申請前,建議進行商標查詢,以瞭解在先權利情況,避免重複註冊或侵犯他人商標權。
準備申請書件。包括商標圖案、中文和英文名字,以及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爲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
選擇申請途徑。申請人可以選擇自行提交電子申請、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提交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網上服務系統在線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或者親自到商標註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
審查和公告。商標局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審查通過後,進行三個月的公告期,無異議的情況下,商標局發放商標註冊證。
領取註冊證。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商標註冊證》。
此外,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之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瞭解在先權利情況,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以後再提交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