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的核心要素,是將個人內心意圖以一定方式公開的行為。
意思表示由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構成。其中,客觀要件指的是可被外界識別的表示某種法律效果的意思,如書面契約、口頭協定等;主觀要件則涉及內心的意思,可進一步分為行為意思(即行為人自覺從事某項行為的意識)、表示意識(行為人認識到其行為具有特定法律意義)和效果意思(行為人希望其表示產生特定法律效果的主觀願望)。
意思表示的表示方式包括明示(如口頭語言、書面文字)和默示(如行為、沉默),且為了產生法律效果,這種表示必須真實、明確且符合法律規定。意思表示一旦生效,就會對當事人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