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
人民主權原則。強調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
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中國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並在2004年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明確寫入憲法,強調對人權的保護和重視。
民主集中制原則。指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即在中央統一領導下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權力監督和制約原則。指國家機關之間實行民主集中制,強調權力的相互制約和平衡。
社會主義法制原則。強調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保法律的制定、執行和遵守。
這些原則共同構成了憲法的基礎,旨在保障人民權利、維護社會穩定並推動國家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