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周轉天數的計算可以通過以下公式進行: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365÷應收賬款周轉率。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平均應收賬款×365天÷銷售收入。
應收賬款周轉率=賒銷淨額÷應收賬款平均餘額。
賒銷淨額=銷售收入-現銷收入-銷售退回、折讓、折扣。
另外,平均應收賬款的計算方法為:
(應收賬款期初餘額+應收賬款期末餘額)÷2。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的意義在於表示在一個會計年度內,應收賬款從發生到收回周轉一次的平均天數,也稱為平均收款期。應收賬款周轉天數越短越好,意味著應收賬款變現的速度快,資金被外單位占用的時間短,管理工作的效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