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局(房管局)的主要職責包括:
負責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的審批。
對單位自管房執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和協調。
負責城鎮建設安置和動遷管理。
負責城鎮公有住房的確權發證以及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發展。
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包括物業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和物業服務市場的規範。
負責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如公有住房出售和住房分配貨幣化管理。
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執行房屋執法檢查監督。
負責房屋權屬管理,包括房屋產權糾紛的調解和房產測繪管理。
負責房屋使用安全、修繕的監督管理以及城鎮房屋防汛工作的協調。
這些職責旨在有效管理房屋資源,確保住房安全,同時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