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的申報日期取決於納稅人的具體情況。以下是不同情況的所得稅申報日期:
納稅人如果沒有扣繳義務人,應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對於經營所得,納稅人需要在月度或季度結束後15日內預繳稅款,並在次年3月31日前辦理彙算清繳。
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需要在納稅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
特定情況下的納稅申報日期有所不同,例如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需要在年度終了後30日內向中國境內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此外,如果納稅人不能按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可以按照稅收征管法相關規定辦理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