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時,您需要攜帶以下證件:
證明身份的文件:這包括您的馬來西亞護照、駕駛執照或臨時身份證明書(例如Resit JPN.KPPK09或Resit JPN.KPPK11)。
身份證明:除了上述文件,您還需要攜帶身份證。請注意,不得使用護照、健保卡、駕照等證件取代身份證進行投票。
印章:如果您是通過郵寄方式進行投票,則必須攜帶印章。
投票通知單:如果您是通過郵寄方式進行投票,還需要攜帶投票通知單。
請確保您符合以下條件纔有投票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年滿20歲(2004年1月13日前出生)
未受監護宣告
在投票室內,禁止選民使用手機,並且選民禁止在50米以內的投票站區域佩戴與政黨有關的任何配件。如果選票不慎撕裂將被視爲廢票,但只要選票還未投放進投票箱之前就可要求站長領取一張新的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