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甲人指的是在清朝特定歷史時期和制度下的一類特殊人群。
披甲人最初主要是指那些受降後披甲上陣為統領部族征戰討伐的人,他們的地位低於一般軍人但高於奴隸。披甲人的制度源於滿清的八旗制度,被分為三個等級,其中披甲人的地位介於奴隸與女真人之間,以漢人為主,也有朝鮮人等。
披甲人在平時與普通老百姓相同,以耕地和打獵為主,但在發生戰爭時則需披甲上陣參加戰鬥。清王朝會將一些犯人或其家屬發配給披甲人,讓他們成為披甲人的奴隸,以此來穩定軍心並懲罰犯人。隨著時間的推移,披甲人的含義有所引申,不僅限於戰爭中的士兵,也包括幫助清王朝鎮守邊疆的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