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的計算方式通常是“押一付一”或“押一付三”,這意味着租客在租房時需要先支付一至三個月的房租,然後再額外支付一箇月的房租作爲押金。
租房押金的收取方式和數額主要取決於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協商結果,沒有統一的法律規定。在租房合同中,應對押金的數額、收取方式、返還方式等進行明確約定。押金的主要作用是確保租賃物的妥善使用和返還,如果租客在租賃期間提前退房或違反合同條款,房東有權扣除押金,並可能要求賠償剩餘租金。押金在法律上稱爲“租賃保證金”,主要用於抵衝租客應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如水電費等。押金的數額應根據租期長短、房屋裝修程度、傢俱家電數量和價值等因素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