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韻的判斷主要基於以下幾點:
位置。律詩中,押韻的位置通常在每一箇偶數句的最後一箇字。
聲音。押韻的判斷首先基於聲音,特別是元音的相似性或相同性。
平仄聲。在律詩中,押韻通常只限於平聲韻,這幾乎是一條規則。押仄聲韻會顯得拗口。
首句押韻。五言詩首句不入韻爲常見,而七言詩首句入韻爲常見。首句是否押韻還與對仗有關,如果首聯不對仗,首句常押韻;如果首聯對仗,首句常不押韻。
鄰韻的使用。古體詩的押韻可以借用鄰近韻部的韻,如“一東”和“二冬”“四支”和“五微”可以通用。
避免的押韻錯誤。包括湊韻(使用與全句意思不連貫的字)、重韻(重複押一箇字)、倒韻(顛倒詞的順序)、僻韻(使用生僻字)、擠韻(句中使用與韻腳同韻的字)等。
正格與別格。首句不入韻時,只需二、四句末一字押韻稱爲正格;首句入韻時,必須在一、二、四句末字押韻稱爲別格。
這些規則和原則不僅適用於古典詩歌,也在現代詩歌創作中有着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