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土方法的選擇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工程規模、地形、地質、水文、氣象條件、施工導流方式、工程進度要求、施工條件等。根據不同的工程類型和條件,可以採用不同的開挖方式。
明挖方法包括全面開挖、分部位開挖、分層開挖和分段開挖。全面開挖適用於開挖深度淺、範圍小的項目。分部位開挖適用於開挖範圍較大的情況。分層開挖適用於深度較大的開挖,常見於石方開挖,結合深孔梯段爆破進行。分段開挖適用於長度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
對於洞挖,方法包括全斷面掘進、分部開挖和導洞法等。施工方法包括鬆動、破碎、挖裝、運輸出渣等工序。石方開挖通常需要採用爆破方法來鬆動和破碎岩體。
具體的挖土方法還包括放坡挖土、中心島式挖土、盆式挖土等。放坡挖土適用於無支護土方,特別是當基坑開挖深度不大、周圍環境允許且能確保土坡穩定性時。中心島式挖土適用於有支護的大型基坑開挖,具有快速挖土和運土的優點,但可能對支護結構不利。盆式挖土先開挖基坑中間部分的土方,周圍預留土坡,最後挖除,有利於減少圍護牆的變形。
此外,還有分層縱挖法適用於深路塹開挖,即以深度不大的縱向分層挖掘前進的方式。機械開挖時,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一定厚度的土層,採用人工挖除,以避免破壞基底土。對於不同類型的土壤,開挖方法也有所不同,如鬆軟土可用鐵鍬或腳蹬挖掘,而堅石則需用爆破方法開挖。
總的來說,選擇合適的挖土方法需要綜合考慮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環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