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棄”是一箇哲學概念,指的是新事物對舊事物的既批判又繼承,既克服其消極因素又保留其積極因素的關係。具體來說,它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
發揚舊事物中的積極因素:這意味着新事物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會吸收並繼承舊事物中那些積極、合理的因素,這些因素是新事物得以發展和壯大的基礎。
拋棄舊事物中的消極因素:與此同時,新事物也會批判和拋棄舊事物中那些消極的、過時的、不合理的因素,這些因素會阻礙新事物的發展和進步。
因此,“揚棄”是繼承和發揚的統一,是既保留又克服的過程,體現了新事物與舊事物之間的辯證關係。它是辯證否定觀的基本概念之一,也是事物發展的普遍規律之一。
此外,“揚棄”還可以指拋棄、丟棄的意思,但在這個問題中,我們主要討論的是其作爲哲學概唸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