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單可以簡單概括爲“三”、“二”、“一”:三方貿易、兩份提單、一箇中間商。三方貿易指供應商、中間商、實際購買商。兩份提單指第一份提單的發貨人是供應商,收貨人是中間商;第二份提單的發貨人是中間商,收貨人是實際購買商。一箇中間商指整個換單過程由中間商一手操控。換單的實質是中間商爲切斷實際供貨商和購買商的聯繫,在提單簽發過程中採取的措施。中間商付清貨款和運費後,從供應商處取得第一套提單,之後中間商會找船公司換第二套提單,此時提單的發貨人變成中間商,收貨人變成真正的購買商。此外,換單也指貨物到港後,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收貨代理人)憑發貨人提供的海運提單,去船公司(或其代理)換取正本提貨單,用於辦理後續的作業手續。
在實際業務中,換單的具體操作可能因情況不同而有差異,如有疑問建議諮詢相關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