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領身份證的時間和流程如下:
1.換領身份證一般需要20到30天的時間。
2.公民可以在身份證過期前90天內提前更換,建議在身份證到期前三個月辦理,以便新證辦理完畢時舊證剛好到期,不耽誤使用。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在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4.辦理身份證需要採集照片和指紋。居民需憑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到戶籍地派出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證的受理點辦理換證手續。
5.換證手續一般需要20個工作日以內完成,但具體時間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
6.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證,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將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