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桿跳高的比賽規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撐桿。運動員可以使用個人選擇的撐桿,包括撐桿的材料、長度和粗細,但撐桿表面必須光滑,不得有助於懸垂的凹凸表面。撐桿表面厚度需一致,可在表面纏繞最多兩圈的表面光滑且帶粘性的膠布。
插斗。插斗埋在地下,確保撐桿的一端穩固。隨著玻璃纖維撐桿的出現,插斗的形狀也有所改進。
海綿坑。為提高成績和運動員安全,落地區需鋪設柔軟墊子,插斗兩側也應設定海綿製品。
撐桿跳高架。撐桿跳高架的形狀和材料可以自選,但必須結實。兩立柱或延伸臂之間的距離應達到4.30至4.37米。
服裝。運動員需穿著不影響比賽的無礙、得體服裝。
助跑標誌。運動員不得在助跑道上做標記,但主辦方提供的標誌可以放在助跑道外側。
試跳決定。運動員需自行決定每次試跳的高度,這是基於對自己能力和當前狀態的評估。
高度升高規則。原則上,撐桿跳高比賽中每次高度升高不得少於5厘米。
犯規規則。包括試跳後橫桿未能停留在橫桿托上、身體或撐桿觸及地面或落地區、握桿手部的錯誤移動等。
試跳失敗。如果運動員在規定時間內未開始試跳,或試跳過程中違反規則,將被判定為試跳失敗。
這些規則確保了比賽的公正性和安全性,同時也展示了撐桿跳高運動的技巧和策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