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制自認是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主張的事實不表異議、保持沉默、或作出不明確否認的陳述時,法律上將其行為解釋為對該事實的默認。
擬制自認與真正的自認不同,後者是當事人積極表達對事實的承認。在法律上,擬制自認的效果與積極自認相同,即法院可以根據這種擬制自認的事實作出判決。
擬制自認是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主張的事實不表異議、保持沉默、或作出不明確否認的陳述時,法律上將其行為解釋為對該事實的默認。
擬制自認與真正的自認不同,後者是當事人積極表達對事實的承認。在法律上,擬制自認的效果與積極自認相同,即法院可以根據這種擬制自認的事實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