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申請人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等必要文件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政服務大廳填寫改名申請表。
成年人需要準備徵信報告、無犯罪記錄證明、手寫的改名申請書等文件,並確保所有資料齊全。
申請人需要到村委會或支委會蓋章,並取得相關證明。
將所有資料提交至當地派出所,等待派出所和縣公安局的審覈和批准。
審覈通過後,申請人需要辦理新的身份證,並更新所有需要更改的證件,如銀行卡、駕照、社保卡等。
需要注意的是,正在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其他正在羈押的人員不能改名字。改名後,原姓名將作爲“曾用名”保留。此外,改名可能會帶來一些額外的麻煩,比如需要更新銀行卡、駕照、社保卡等個人信息,以及可能需要更新學歷證書和個人檔案。在決定改名前,申請人應充分考慮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