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不分的弊端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角色混亂和監管缺失。政企不分導致政府角色模糊,既參與市場活動又負責監管,這導致政府行為與企業行為界限不清,公益性與經營性混淆,同時,作為監管者的政府與被監管的企業合二為一,使得監管效果大大降低。
低效率和資源浪費。由於政企不分,政府直接參與投資建設活動,往往導致盲目投資和低效運營,追求政績的心態還可能導致忽視經濟效益,從而造成資源的浪費。
市場化的障礙。政企不分限制了市場的有效運作,因為政府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會阻礙市場主體的正常運作和市場機制的發揮。
企業缺乏自主權和創新能力。政企不分往往導致企業缺乏經營自主權,影響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限制經濟發展和生產力提升。政企不分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企業沒有生產經營的自主權,缺少激發企業活力的動因,阻礙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
增加債務風險和財政壓力。在一些地方,城投公司債務問題和地方財政壓力與政企不分有直接關係,這種狀況不僅影響地方發展,還可能引發金融危機。
影響政府職能的有效發揮。政企不分使得政府難以專注於巨觀調控、市場監管等核心職能,從而削弱了政府部門管理經濟的應有作用。
綜上所述,政企不分不僅影響市場的健康發展,還可能導致資源配置效率低下和社會生產力發展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