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解決網路霸凌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行政層面的維權途徑。對於輕微的網路侵權行為,受害者可以依據《民法典》第1195條規定,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禁止或斷開連結等措施。如果網路服務提供者不處理,受害者可以向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的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投訴。
民事訴訟途徑。如果行政途徑無法解決問題,或者侵權行為較為嚴重,受害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途徑維權。這包括起訴網路服務平台和侵權人,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和恢復名譽。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也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
刑事訴訟途徑。如果侵權行為極其嚴重,觸犯刑律,可能構成犯罪,可以到公安機關報案,由司法機關追究侵權者的刑事責任。
預防與治療措施。政府還需從預防的角度出發,出台相關法律法規,制約和懲罰網路欺凌行為,加強對網際網路公司的監管,確保其履行社會責任。個人層面,提高媒介素養,辨別和篩選信息,不傳播不實言論,學會應對網路欺凌。平台層面,社交媒體和相關平台應加強對惡意言論的監控和管理,建立便捷的舉報機制,提高對施暴者的懲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