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標是對教育活動產生預期效果的描述,包括認知目標、情感目標、技能目標、態度目標等。具體如下:
認知目標是培養學生的知識、理解、應用等認知活動。
情感目標是培養學生的情感態度和價值觀念。
技能目標是培養學生的實踐技能、操作技能。
態度目標是培養學生積極向上、獨立自主的人生態度。
教育目標不僅是學術知識的獲取,還包括實踐技能、道德品質和公民意識等多方面的培養。此外,教育目標還涉及培養受教育者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成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建設人才。而且,教育目標要培養願意用一生去實現生命價值的人,而不僅僅是傳授和灌輸外在、具體的知識與技能,而是要從心靈深處喚醒自我意識、生命意識,促使孩子生命價值和創造力的覺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