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精神是教育領域的核心價值和共同氣質,體現了教育工作的核心精神和共同理念。
教育精神不僅包括對知識的追求和對人類文明和精神生活的探索,還包括對個人意識和自我實現的喚醒、對個人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責任擔當,以及對不同文化和背景的包容和開放。
此外,教育精神還涉及到教師的職業理念、道德情操、育人智慧和奉獻精神,如心有大我、至誠報國的理想信念,言為士則、行為世範的道德情操,啟智潤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學篤行、求是創新的躬耕態度,樂教愛生、甘於奉獻的仁愛之心,胸懷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等。這些都是教育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教育工作的深層次目標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