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之治是西漢初期文帝和景帝兩代皇帝施行的政策措施,旨在恢復和發展經濟,穩定社會秩序,具體措施包括:
減輕刑罰。文帝時期廢除了各種株連律法,廢除了殘酷的肉刑,改為苔刑和杖刑。景帝時期繼續減輕刑罰,對一些不當之處進行了修整,強調用法謹慎,增強執法過程中的公平性。
輕徭薄賦。文景時期定田賦為三十稅一,減輕了農民的賦稅負擔。算賦由每人每年120錢減至40錢,減輕了民眾的經濟壓力。
鼓勵農業生產。文帝時期兩次減半田租稅,減輕了農民的負擔。景帝時期繼續沿用這一政策,並推行民族和睦政策,與匈奴和親,為農業生產創造穩定環境。
輸粟拜爵(貴粟政策)。晁錯提出,人民可以用糧食購買爵位或贖罪,增加糧食儲備,減輕賦稅。
開關梁,馳山澤之禁。取消在關口關梁處檢查來往行人的制度和禁止在山林川澤樵採、捕撈的禁令,促進農副業和鹽鐵業的發展。
節儉治國。殉葬品由金銀器改為木器和銅器等,推行節儉政策。
改革任官制度。不拘一格選拔人才,量才任用,親自問策於諸侯、公卿、郡守。
削藩。文帝時期通過分封新的諸侯王、命令列侯返回封地等方式削弱諸侯王的力量,景帝時期繼續削藩,對大諸侯國進行拆分,加強中央集權。
這些措施共同促進了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為後來的漢武帝時期的繁榮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