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出處的寫法主要遵循以下規則和格式:
文獻來源的標註:
在正文中引用文獻時,應使用括號明確指出文獻的出處。
對於腳註,在正文中引用處標記腳註編號,在頁底以腳註形式說明文獻出處。
文末注則在正文中使用方括號標註引用序號,並在全文末尾設置“參考文獻”一節,按序號順序列出文獻出處。
參考文獻的格式:
參考文心的格式應包括序號、著作或文章的標題、作者、出版物信息。
序號應按重要程度或參考的先後順序排列,不注頁碼。
參考文心的著錄項目及次序與註釋基本相同,但應放在文末的“參考文獻”一節中。
參考文獻的類型:
根據文獻類型,使用不同的標識符號,如專著[M],論文集[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論文集中的析出文獻[A]。
電子文獻類型包括數據庫[DB],計算機程序[CP],電子公告[EB],電子文獻的載體類型如互聯網[OL],光盤[CD],磁帶[MT],磁盤[DK]。
示例:
期刊類參考文獻格式:[序號]作者.篇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號(期號):起止頁碼。
專著類參考文獻格式:[序號]作者.書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頁碼。
通過以上規則和格式,可以有效地在學術寫作中標註和引用文獻來源,確保學術誠信並方便讀者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