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考的考試科目主要包括:
語文、數學、外語。這三門科目是所有考生都必須參加的。外語考試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的含聽力題目的試卷,其中筆試部分120分,聽力部分30分。聽力考試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聽力單項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是否作為錄取參考由高校決定。非聽力部分試卷的120分調整為150分,換算辦法是按考生非聽力部分的卷面成績乘以1.25。
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考生根據自己選擇的科目組合參加相應的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考試。
另外,新疆高考的考試科目還可能根據考生的民族和語言選擇有所不同。例如,少數民族考生可以選擇參加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進行的考試。對於選擇應試外語科目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類招生計劃;而選擇應試民族語文科目的考生,則單獨設定招生計劃。這些科目的考試內容和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以適應不同民族和語言背景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