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吸引力是指由旅遊資源的豐富程度所決定的對旅遊者的刺激程度,它對旅遊者決定或選擇旅遊地區、旅遊方式和旅遊類型有極大的影響。旅遊吸引力的概念可以從三個層次來理解:
旅遊吸引物的選取:從效率的角度來看,遊客離開該國主要目的地前往目的地,這是因為消費者能夠從其他目的地獲得閒暇消費,比其他選擇目的地的消費要好得多。也就是說,該特定目的地對該消費者具有吸引力。
旅遊吸引物的特性:旅遊吸引力具有針對性、主體性、變動性的特點,因此它是一個具有消費者指向的動態概念,同時它還是一個綜合性概念。旅遊吸引物產生的是吸引旅遊者從客源地到目的地的直接的基本吸引力,以此為基礎形成的旅遊景區(點)自然是「第一產品」,而旅遊地的其他設施及服務雖然不是旅遊者訪問目的地的主要因素,但作為「第二產品」,它們將影響旅遊者的整個旅遊經歷。
旅遊吸引力的形成:一個目的地的旅遊吸引力是旅遊資源以及各種地面旅遊設施與市場需求結合的結果。旅遊資源是一個地區或一個國家成為旅遊目的地的關鍵性因素,也是旅遊目的地開展旅遊活動、建立旅遊經濟體系的基本條件。然而,旅遊資源僅僅是一個特定的國家和地區自然與社會事物的客觀存在,只是形成旅遊吸引力的一個素材,僅僅是形成一個國家或地區旅遊吸引力的核心。
總的來說,旅遊吸引力是旅遊資源實用價值和基礎性的主要體現,是判別是否屬於旅遊資源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