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立法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巨觀調控。通過立法對旅遊事業的發展進行巨觀調控,確保旅遊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明確權利義務。規定旅遊活動參與者的權利和義務,為旅遊者提供法律保護,同時規範旅遊市場秩序。
引導和規範行為。為旅遊活動制定行為規範,促進旅遊業的合法經營和有序競爭。
提供法律保障。確保旅遊業在法治的框架下發展,為旅遊投資者和消費者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促進經濟發展。旅遊業作為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通過立法保護旅遊資源,避免過度開發,實現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
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通過法律手段提高旅遊公共服務水平,改善旅遊者的旅遊體驗。
加強市場監管。對違規旅行社進行法律責任追究,建立公平、合理、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
綜上所述,旅遊立法對於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