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分別是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和藍玉案。以下是這四大案的詳細介紹:
胡惟庸案。發生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涉及宰相胡惟庸及其同黨,朱元璋以“謀不軌”罪誅殺胡惟庸九族,並牽連大量官員,此案標誌着丞相制度的結束,加強了皇權。
空印案。發生在洪武年間,涉及官員使用預先蓋有印章的空白文書簿冊作弊的行爲,朱元璋對此極爲憤怒,實施了嚴厲的懲罰,此案對明朝的官僚制度產生了深遠影響。
郭桓案。發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涉及官員盜賣官糧的重大貪污案件,朱元璋對此案進行了嚴厲的打擊,涉及人員衆多,對明朝的經濟造成了重大影響。
藍玉案。發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涉及大將藍玉及其同黨,朱元璋以藍玉企圖謀反爲由,大肆株連殺戮功臣宿將,此案標誌着朱元璋加強中央集權的努力達到了高潮。
這四大案對明朝的政治、經濟和社會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