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藩王是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三年(1370年)正式確立的制度,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鞏固皇權和分散政治力量。明朝藩王分為親王和郡王,其中親王的地位高於郡王。明朝藩王的責任包括治國理政、教民守藩、分封賞賜等。
明朝藩王的封地遍布全國,包括西安府、太原府、開封府、大同府、蘭州府、平涼府、彰德府、汝寧府、洛陽、武昌府等。其中,秦王、晉王、周王、代王、肅王、韓王、趙王、崇王、福王、楚王等都是明朝著名的藩王。
在明朝末年,由於內憂外患,許多藩王的命運十分悲慘。例如,秦王朱存樞、晉王朱求桂、周王朱恭、代王朱傳、肅王朱識、韓王、趙王朱常泱、崇王朱由、福王朱常洵等都在戰亂中被殺。另外,張獻忠也殺掉了多位藩王,包括楚王朱華奎、蜀王朱至澍、岷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