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易燃物放置

易燃物品的放置應遵循特定的安全規定,以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放置要求:

儲存環境。易燃物品應存放在乾燥、易於通風的庫房內,並安裝避雷裝置。庫房應遠離火源、熱源、電源及產生火花的環境,且可能散發可燃氣體、蒸氣的場所應安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包裝要求。易燃物品的包裝應封閉嚴密、完整無損,避免受潮和水濕。

儲存分區。易燃物品應分類分區存放,不同性質的化學危險品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易爆性商品、低、中閃點液體、自燃物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等應存放在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庫房內。

溫度和濕度控制。各類易燃物品適宜儲存的溫、濕度應符合規定。

防火措施。庫房周圍應無雜草和易燃物,庫房內地面無漏撒商品,保持地面與貨垛清潔衛生。

應急準備。存放易燃物品的倉庫需符合相關安全規定,如設定防爆、防火、滅火等安全設施,並在危險化學物品的存放位置張貼標籤。

運輸和搬運。運輸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必須辦理相關證件,且要求專車專用,不得載人。

這些規定旨在確保易燃物品的安全儲存,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