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可以用以下幾種方式來表示:
時刻表達法:直接使用數字或者小時來表達時間,例如:10:30,13:45等等。
如果表示整點,可以用“鐘點(基數詞) + o'clock”的形式,如“one o'clock”表示1點鐘。o'clock可以省略,且須用單數形式。
如果表示非整點,可以直接用“鐘點(基數詞)+ 分鐘”的順序寫出時間,例如“ten forty”表示十點四十。注意分鐘數要佔兩個位置,不滿10分的要用0來佔位。
如果分鐘數少於30分鐘,可用“分鐘 + past + 鐘點”表示,意爲“過”。例如,“twenty past ten”表示十點二十。
如果分鐘數多於30分鐘,可用“(60分鐘-原分鐘數)+ to +(原小時數+1)”表示,意爲“差”。例如,“11:35”可表示爲“twenty-five to twelve”,即十二點差二十五分(即十一點三十五)。
相對時間表達:使用一些相對概念來表示時間,例如:下午、晚上、凌晨、明天、後天、上午等等。
持續時間表達:用於描述一箇活動、事件等的時間長度,例如:三個小時、一天、一箇星期、三個月等等。
時間單位縮寫表示:秒(s)、毫秒(ms)、分(min)、小時(h)、日(d)、月(m)、年(y)等。這些縮寫常用於科學計算、工程領域等需要精確表示時間長度的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