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役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徭役制度,主要存在於秦漢時期。以下是更役的主要特點:
對象與標準:更役的徵發對象是已傅籍並符合應役標準的丁男。服役範圍主要是中央或地方的各類土木石建築工程,期限為一個月,即「一月一更」。
服役年限:在漢代,成年男子(稱為「卒」)每年需在本郡或本縣服役一月,稱為「卒更」或「更卒」。每人一生還需服二年兵役,一年接受軍事訓練,稱為「正卒」,另一年到京師宿衛或邊境戍守,稱為「衛士」或「戍卒」。
替代方式:每年在本郡所服的「卒更」可以出錢二千僱人替代,稱為「踐更」。到京師或邊境屯戍者也可向政府交納代役錢,稱為「更賦」。完成此手續者,稱為「過更」。
歷史背景:更役的起源很早,在《禮記·王制》和《孟子》中就有相關記載。秦漢時期,更役包括「更卒」、「正卒」、「戍卒」等力役或兵役形式。農民如果不願意親自服役,可以選擇出錢由官府僱人代為服役,這種出錢的方式被稱為「過更」。
綜上所述,更役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徭役制度,要求成年男子每年服無償勞役一月,可通過出錢替代服役。這種制度在秦漢時期得到了廣泛實施,並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