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通知是在會議準備工作基本就緒後,爲了便於與會人員提前做好準備而發給與會者的通知。它通常包括書面通知和口頭通知兩種形式。書面通知的撰寫格式包括標題、正文、署名和日期四部分。標題可以由發通知機關、會議種類和文種名稱組成,也可以只寫“會議通知”或“通知”。正文需要寫明會議名稱、開會時間、地點、會期、議題、要求等,對於大中型會議及有外地同志參加的會議,還應寫清報到地點、有無交通工具接送、需攜帶哪些資料和物品、可否帶或帶多少工作人員等。口頭通知包括當面口頭通知和電話通知,無固定程式。重要會議的通知,可擬出一文字稿,以保準確性。通知發出後要及時落實參加會議的人員,並報告會議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