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六天通常是指大小週休息制度,具體安排如下:
一週單休:休息1天。
下一週雙休:休息2天。
由於一箇月通常有4周,按照這種休息制度,每個月累計休息6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