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感"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tóng gǎn,意思是彼此的感想或感受相同。同感又譯作「移情」、「共情」、「神入」「同理心」等,其含義是指設身處地、像體驗自己精神世界那樣體驗他人精神世界的態度和能力。即同感包括態度和能力兩個方面,其核心是理解。
在個案社會工作中,同感是指個案工作者能夠體會案主的感受,也能夠敏銳地、正確地了解這些感受所代表的意義,並且能夠把這種了解傳達給案主。同感的出發點是案主的感受,案主的感受就是案主看事物的眼光。不管這種看待事物的眼光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正確的還是錯誤的,對案主來說都是實實在在的,所以把握住案主的感受是進入案主內心世界的必要步驟。
然而,人們對於同感的理解和套用並不完全一致。例如,有的人可能會因為不懂得去體諒他人,只能看到別人的缺點和不好,卻看不見別人身上的閃光點。因此,同感的套用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