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控制系統的特徵包括:
整合性。控制系統應與其他管理職能相互協調並整合到整個組織系統中。例如,控制和計劃之間應形成良性循環,控制系統的結果為新計劃的制定提供依據。
客觀性。系統應提供無偏見、詳細、可被證實和理解的信息。這要求衡量標準儘可能量化,以提高控制的準確性和效率。
準確性。系統提供的信息必須準確,以避免基於錯誤信息做出決策,導致組織損失。
適時性。信息應在管理者需要時立即可用,特別是在環境不確定性較高時,對適時性的要求更為關鍵。
靈活性。面對組織調整或外部環境變化,系統需要具備適應變化的能力。
經濟性。在控制系統中應考慮獲取信息和糾正偏差的成本,尋求總成本最小的控制水平。
反饋的及時性。有效控制系統需要及時反饋信息,以便管理者能夠迅速回響。
多重標準和糾正措施。系統應建立多重標準並準備好糾正措施,以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
戰略高度。控制系統應與組織的戰略目標保持一致,確保所有控制活動和措施都支持組織的長遠發展。
強調例外。即重點關注與標準或預期存在顯著偏差的情況,以便管理者能夠集中精力處理重要問題。
這些特徵共同構成了有效控制系統的核心要素,確保組織能夠高效、準確地實現其目標和應對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