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轉名手續,即公司名稱變更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重新核名。攜帶公司名稱變更通知書到工商局視窗領取核名表格,填寫相關資料,核準新公司名稱。建議提供5個以上的名稱以增加通過的機率。
領取新的營業執照。公司名稱變更申請通過之後,要攜帶原來的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換取新的營業執照。
重新刻印公章。刻印新的公章、法人章、契約章、財務章、發票章等。原來的印章需要在規定的時限內繳銷。
銀行基本戶變更。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及公司公章到原開戶銀行進行變更。
稅務變更及社保變更。根據公司所在地的具體要求,可能還需要進行稅務和社保的相應變更。
此外,公司名稱變更所需資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關部門的批準檔案(如果需要)、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等。在辦理完畢所有變更手續後,需將原執照全套登記表及相關材料交回登記機關註銷後,方可換取新的公司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