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是指在民事執行程式中,除當事人(即執行案件的原告和被告)以外,對執行標的的主張權利,認為法院的執行行為可能侵害其實體法上權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案外人並未參加到原案件的審理中,其合法權益因法院的強制執行行為而受到侵害時,案外人有權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如果案外人的異議理由成立,法院將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如果理由不成立,法院將裁定駁回。案外人和當事人對裁定不服,且認為原判決或裁定錯誤的,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式來解決;如果與原判決或裁定無關,可以在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